本次救助項目,依「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」救助額度進行,內容包括:
1. 木瓜(果樹五):每公頃10萬元。2. 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(蔬菜二):每公頃4萬1,000元。
3. 冬瓜(蔬菜三):每公頃4萬7,000元。4. 仙草(特用作物一):每公頃4萬1,000元。5.菇舍-傳統式:每公頃25萬5,000元。
這次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,從公告翌日起,十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,(7月16日至7月29日止),並依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」第12條規定辦理,縣府農業處籲請受災農民把握期限提出申請。